个税返还是天上掉的馅饼?别忘交企业所得税!

H2:个税返还?先搞明白这钱是啥来头!
说到个税返还,很多财务小伙伴眼睛一亮——哎呀,有笔钱可以“回血”了!但这钱到底是个啥?
个税返还,官方名称通常是“三代”手续费返还,这里的“三代”,指的是企业(扣缴义务人)帮税务局“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税款”。
咱们最常接触的就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你公司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是不是都先默默地把员工该交的个人所得税算好、扣下来,然后统一交给税务局?这就是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税务局为了感谢(或者说补偿)企业付出的这部分劳动成本,会按实际入库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的一定比例(目前最高是2%)返还一笔钱给企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个税返还”。
划重点: 这笔钱不是税务局给你的额外奖金或补贴,它本质上是你履行法定义务后获得的服务报酬或者手续费补偿,这就为后面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埋下了伏笔。
H2:个税返还的钱,为啥要交企业所得税?
好了,钱到账了,老板或者老板问:“这钱是税务局‘返’的,算是白捡的吧?应该不用再交企业所得税了吧?”
打住!这个想法很危险!
税务局返还的这笔手续费,需要计入你企业的收入总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什么呢?道理其实很简单:
- 它属于企业所得: 前面说了,这笔钱是你企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一种服务行为)后获得的对价或补偿,这跟你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收钱、卖产品收钱,在性质上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
- 政策规定明确: 最直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就包括提供劳务收入,个税手续费返还,就是提供“代扣代缴服务”取得的收入。
- 财政部的“实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 里明确指出:“‘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这句话里的“计入本单位收入”,就为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据。
- 不属于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里规定了哪些收入是“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或“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个税手续费返还显然不属于这些特殊类别,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经营性收入。
大白话总结: 税务局返你这2%,是因为你帮他干了活(代扣代缴个税),他付给你的“辛苦费”或者说“跑腿费”,这“辛苦费”就是你公司赚到的钱,是公司收入的一部分,公司赚的钱(利润),当然要按规定交企业所得税啦!
H2:账该怎么做?税该怎么交?实操指南
明白了要交税,那具体怎么做账?怎么申报呢?
收到返还时怎么记账?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规定,这笔手续费返还,通常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 如果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举个栗子:
假设A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际收到税务局返还的2023年度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10,000元。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他收益 10,000
-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需要交增值税吗?
这是个有争议的点!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规定。
- 主流的、实操中更普遍的观点是:不交增值税。 理由主要是:
-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是法定义务,不是一项可选择的经营活动。
- 返还的手续费是对履行法定义务的成本补偿,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
- 税务局在返还时通常也不开具增值税发票。
- 少数观点认为:需要按“经纪代理服务”交增值税(6%)。 理由是这属于企业提供了“代缴税款”的服务。
强烈建议: 鉴于争议存在,最稳妥的做法是咨询你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 了解当地税务局的执行口径,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用交增值税的。
企业所得税怎么申报?
- 记账时把这笔收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它会自动汇总到企业的利润总额里参与计算预缴税额。
- 年度汇算清缴时,这笔收入也会体现在年度利润表中,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时:
- 主表第1行“营业收入”或第11行“营业外收入”(取决于你计入哪个科目)会包含这笔收入。
- 它最终会汇总到第13行“利润总额”,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
- 不需要在申报表里为这笔收入做特殊的纳税调整(除非有特殊情况)。 它作为一项普通收入正常申报即可。
H2:误区避坑!这些雷千万别踩
关于个税返还和企业所得税,企业常掉进这些“坑”:
- “返的钱是财政给的,所以不用交税!”: 大错特错!前面已经详细解释,这是服务补偿收入,不是财政拨款等不征税收入,性质完全不同。
- “直接挂往来款或冲减管理费用,不入收入!”: 这是偷税漏税行为!收到钱不入账,或者故意挂在“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或者直接冲减“管理费用-税费”等科目,企图隐瞒这笔收入,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稽查发现,不仅要补税,还要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 “返还的钱都发给财务人员当奖金,就不用交税了吧?”: 错上加错!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环节:
- 公司收到返还手续费10,000元。这10,000元本身是公司的收入,需要并入公司利润交企业所得税。
- 公司决定把这10,000元(或其中一部分)作为奖金发给财务部员工。发给员工时,这笔奖金就变成了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公司需要按规定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想用发奖金来“抵”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门儿都没有!
- “返还比例是2%,金额不大,忽略不计算了!”: 金额再小,它也是税法明确规定的应税收入,积少成多,而且体现的是企业的纳税遵从度,为这点小钱留下风险隐患,实在不划算。
- “以前年度没交,现在也不用管了!”: 千万别有侥幸心理!税务检查是有追溯期的,如果自查发现以前年度有漏报,建议尽快咨询专业人士(如税务师),评估风险,必要时进行更正申报和补税,把风险降到最低,等到被稽查发现,代价就大了。
H2:给老板和财务的实用建议
- 明确认知: 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公司的收入,不是“意外之财”,要老老实实计入收入交企业所得税。
- 规范核算: 收到钱时,及时、准确地记账,使用正确的会计科目(“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 及时申报: 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确保这笔收入已经包含在利润总额中申报。
- 关注政策: 留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文件,虽然核心原则稳定,但细节规定(如用途限制、增值税口径等)可能有微调,特别是增值税问题,务必以主管税务机关意见为准。
- 用好这笔钱: 政策允许这笔钱用于“三代”管理支出和奖励相关工作人员,在依法纳税后,公司可以按规定合理使用这笔资金,比如升级代扣代缴软件、奖励辛勤付出的HR和财务人员(发给员工的奖金要代扣个税!)。
- 定期自查: 每年在汇算清缴前,检查一下是否及时、足额收到了应返还的手续费?收到的是否都已按规定入账并申报纳税?避免遗漏。
总结一句话: 天上不会掉馅饼,税务局返的钱也不是“免税大礼包”,个税手续费返还是你公司辛苦“代工”赚来的服务费,它稳稳当当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该记账记账,该申报申报,千万别为了这点小钱,给公司埋下税务风险的“大雷”,合规经营,方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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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认知: 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公司的收入,不是“意外之财”,要老老实实计入收入交企业所得税。
- “返的钱是财政给的,所以不用交税!”: 大错特错!前面已经详细解释,这是服务补偿收入,不是财政拨款等不征税收入,性质完全不同。
- 记账时把这笔收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它会自动汇总到企业的利润总额里参与计算预缴税额。
- 主流的、实操中更普遍的观点是:不交增值税。 理由主要是: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规定,这笔手续费返还,通常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