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员个税怎么算?这些细节没搞懂,钱可能多交好几万!

最近跟一位老财务聊天,她正为返聘公司一位退休总工程师的个税计算发愁:“这跟普通员工一样吗?退休金算不算收入?年终奖怎么计税?” 这问题其实相当普遍!随着老龄化加剧和经验价值被重视,越来越多企业返聘退休人员,但他们的个税处理,确实藏着不少门道,搞不清楚,不仅员工可能多交税,企业也容易踩坑!

返聘人员到底是谁?别和普通员工搞混了

返聘人员,说白了就是已经正式退休(办妥了退休手续,开始按月领退休金),又被原单位或其他单位请回来“发挥余热”的那群人,他们和普通员工最大的区别在于劳动关系性质不同

  • 普通员工: 签的是《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企业必须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缴个税。
  • 返聘人员(常见情况): 签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或《劳务协议》。关键点来了: 因为已经退休并领取养老金,企业无需再为其缴纳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但工伤保险通常仍需购买,地方政策可能有差异),他们的收入性质决定了如何缴税。

这里有个核心政策依据(国税函〔2005〕382号):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简单说,符合条件的返聘收入,按“工资薪金”计税,不是劳务报酬!

要满足“再任职”条件(国税办发〔2002〕40号),通常需同时满足:

  1. 签了聘用合同/协议(哪怕是劳务性质)。
  2. 返聘人员实际在单位担任管理或技术等岗位职务(不是偶尔的顾问咨询)。
  3. 返聘人员与其他正式员工一样,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考勤、考核等)。
  4. 单位支付给返聘人员的报酬,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重要!)。

举个实际例子: 张工60岁从A公司总工岗位退休,每月领8000元养老金,退休3个月后,A公司因重要项目急需其经验,以每月20000元薪资返聘他担任技术顾问,签订一年期《退休返聘协议》,要求他每周到岗4天,参与项目会议和技术决策,这种情况下,张工这20000元/月返聘收入,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返聘人员个税怎么算?关键看收入性质!

退休返聘人员个税怎么算?这些细节没搞懂,钱可能多交好几万! 公司返聘人员个税计算 第1张

返聘人员口袋里的钱可能来自几部分,计税方式大不同:

  1. 退休金/养老金: 这是免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张工每月那8000元退休金,一分钱税都不用交。
  2. 返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 这是重点应税部分! 如前所述,符合“再任职”条件的,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计算步骤如下:
    • Step 1:确认每月收入额。 就是返聘协议里约定的月工资、津贴、补贴等(需要交税的部分),比如张工每月20000元。
    • Step 2:减除基本费用。 每月固定减除5000元。 这是全国统一标准。重要提醒:返聘人员同样享受这5000元/月的扣除! 张工:20000 - 5000 = 15000元。
    • Step 3:减除专项扣除(三险一金)。 虽然不用交养老和失业保险了,但如果返聘单位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这部分个人缴纳的金额可以扣除,假设张工每月自己交医保300元,公积金1000元,共1300元,15000 - 1300 = 13700元。
    • Step 4:减除专项附加扣除。 这点很多返聘人员和企业会忽略! 只要返聘人员符合条件,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样可以享受! 假设张工有:1)孩子在读大学(子女教育1000元/月);2)赡养一位年满60岁的母亲(独生子女,2000元/月);3)有首套房贷在还(利息1000元/月),那么他可扣除:1000 + 2000 + 1000 = 4000元,13700 - 4000 = 9700元,这就是他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Step 5:查找税率表计算个税。 “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适用于工资薪金):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3%,速算扣除数0。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 ... (更高税率略) 张工每月应纳税所得额9700元,对应全年就是9700*12=116400元(在36000-144000区间)。计算当月个税有两种方式(累积预扣法):
      • 简化理解(不考虑累积): 9700 * 10% - 210(速算扣除数换算到月)= 970 - 210 = 760元/月
      • 严格累积预扣法(更准确): 假设是1月,累积应纳税所得额9700,对应税率3%,个税=97003%=291元;到2月,累积19400,仍在3%档,个税=194003% - 291(1月已缴)=291元;... 直到累积超过36000元后的月份,税率才会跳到10%。实践中,企业发工资时代扣代缴,财务软件会自动计算累积预扣额。
  3. 劳务报酬收入: 如果返聘形式不符合“再任职”条件(比如是短期的、临时的、非主要收入的顾问费、讲课费),或者签的就是纯《劳务合同》,那么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 计税规则: 每次收入≤4000元:减800元费用;>4000元:减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劳务报酬三级超额累进税率(20%, 30%, 40%)计算。税率通常比工资薪金高!
    • 年终需要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所得在年度终了后,需要并入“综合所得”(和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一起),按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返聘人员按劳务报酬计税的情况相对较少,主要看协议实质和是否符合“再任职”条件。 企业想通过签劳务合同来避税风险很大,税务主要看实质。

返聘人员也能“免税”吗?这些补贴要看清!

除了退休金明确免税,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一些特定补贴,在符合规定标准内,也可能免税:

  1.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根据规定,按标准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征税。但超标准发放或变相发钱的部分,要并入工资缴税。 比如公司规定市内误餐补助50元/天,实报实销,这部分免税,如果固定每月发2000元“伙食补贴”,不论是否出差,这就得缴税。
  2. 通讯补贴(需关注地方政策): 有些地区对按一定标准(如发票实报实销或固定额度内)的通讯补贴有免税政策,企业需了解当地具体规定。
  3. “避税”操作风险高! 有些企业想通过把部分工资拆分成“免税补贴”形式发放来避税,这种做法风险极大,税务稽查时,如果发现名不副实(如人人有份、固定金额、无真实票据),会被认定为变相发放工资薪金,要求补税+滞纳金+罚款。

年终奖来了!返聘人员怎么算最划算?

返聘人员也可能拿年终奖!这部分个税有特殊优惠(财税〔2018〕164号):

  1. 单独计税优惠(延续至2027年底): 年终奖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计算纳税,计算方法是:年终奖总额 / 12个月,根据得到的商数查找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 = 年终奖总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优点: 对于收入较高(特别是月薪已适用较高税率)的返聘人员,单独计税通常能显著降低税负,避免因并入综合所得而跳档到更高税率。
    • 缺点: 无法再享受每月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等。
  2.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将年终奖和全年工资薪金收入加总,统一按综合所得计税(享受所有扣除项)。
    • 优点: 如果全年总收入不高(扣除项较多后应纳税所得额较低),并入可能更划算(比如适用税率低于3%)。
    • 缺点: 对高收入者可能导致部分收入适用更高税率。
  3. 返聘人员/企业如何选择? 没有绝对答案,必须具体算!
    • 原则: 对大多数中高收入的返聘人员(比如张工),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通常更有利
    • 强烈建议: 企业在发放年终奖前,或返聘人员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次年3月-6月),使用个税APP或咨询财务人员,分别计算两种方式下的税额,选择最优方案,这是实实在在能省下钱的操作!

举个对比例子(简化版): 张工全年返聘工资收入24万(月薪2万),年终奖6万,可享受每月专项附加扣除4000元(全年4.8万),每月三险一金扣除1300元(全年1.56万)。

  • 年终奖单独计税
    • 年终奖个税:60000 / 12 = 5000 -> 适用税率10%,速扣210,个税=60000*10% - 210 = 5790元。
    • 综合所得(工资)个税:年收入24万 - 减除费用6万(500012) - 三险一金1.56万 - 专项附加4.8万 = 11.64万,适用税率10%,速扣2520,个税=11640010% - 2520 = 9120元。
    • 全年总个税:5790 + 9120 = 14910元。
  • 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
    • 综合所得总额:24万 + 6万 = 30万。
    • 应纳税所得额:30万 - 6万 - 1.56万 - 4.8万 = 17.64万。
    • 适用税率20%,速扣16920,个税=176400*20% - 16920 = 35280 - 16920 = 18360元
  • 对比: 方案一(单独计税)比方案二(并入)省税3450元!

最容易踩的坑!返聘个税5大误区

  1. 误区:退休金也要和返聘工资加一起交税? 正解:错! 退休金是法定免税收入,无论多少,都不需要和返聘工资合并计税,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2. 误区:返聘人员只能按劳务报酬交税,税率高没办法? 正解:不一定! 符合“再任职”条件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税率结构比劳务报酬更优(尤其是中低收入时),别稀里糊涂签个劳务合同就默认按劳务报酬报税,先看实质!
  3. 误区:返聘人员年纪大了,那些子女教育、房贷等扣除不能享受了吧? 正解:错! 只要返聘人员本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孩子还在读书、自己有房贷、要赡养老人等),他/她就有权享受! 企业应主动询问并采集其扣除信息进行预扣。
  4. 误区:返聘人员的年终奖很少,怎么计税都无所谓? 正解:要算! 即使年终奖不多,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结果可能不同,特别是当月工资较高时,单独计税能避免把年终奖也拉进高税率区间。用个税APP或者小程序简单算一下,可能就省下几百上千块。
  5. 误区:企业给返聘人员发点车补、饭补、通讯补贴,都可以做账避税? 正解:风险极高! 税法对免税补贴有严格界定(通常需要凭票报销、符合标准、名实相符)。固定发放、人人有份、无真实消费凭据的“补贴”,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工资薪金,要求补税并处罚款。 企业务必规范操作。

给企业和返聘人员的实用操作指南

  • 给企业的建议:
    1. 签好协议: 明确签订《退休返聘协议》,清晰约定岗位、职责、报酬、工作时间等,体现“再任职”特征。
    2. 明确收入性质: 基于协议实质(而非形式),准确判断是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代扣个税,拿不准时咨询税务顾问或12366。
    3. 主动采集扣除信息: 向返聘人员发放《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采集其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子女教育、房贷、赡养老人等),务必在每月计算个税时扣除! 这是企业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
    4. 年终奖计税沟通: 发放年终奖前,告知返聘人员有选择权,有条件可协助计算哪种方式更优(虽然最终选择权在个人)。在支付环节按“单独计税”方式预扣通常是稳妥且对高收入者有利的首选。
    5. 规范补贴发放: 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差旅、误餐等补贴,避免变相拆分工资。
    6. 购买工伤保险: 务必为返聘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包含工伤责任的商业保险),这是重要风险保障。
  • 给返聘人员的建议:
    1. 了解自身收入性质: 主动询问企业是按“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给自己报税,这直接影响税负。
    2. 主动申报专项扣除: 如果自己符合子女教育、房贷、赡养老人等条件,务必及时、准确地将信息提交给企业财务! 这是你合法少交税的权利,别嫌麻烦,个税APP上操作也很方便。
    3. 年终奖别忘“二选一”: 拿到年终奖的次年,记得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个税APP进行汇算清缴,系统通常会预填一种方式(多为单独计税),务必点进去对比“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两种方式下的应退/补税额,选择最省钱的方案提交! 这是真金白银的差别。
    4. 保存好相关单据: 如租房合同(租金扣除)、贷款合同(房贷利息扣除)、子女学籍信息、父母身份信息等,以备税务核查。
    5. 咨询专业人士: 如果收入构成复杂(如同时有返聘工资、顾问费、稿酬等),或对计税有疑问,及时咨询专业的税务师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退休返聘人员个税怎么算?这些细节没搞懂,钱可能多交好几万! 公司返聘人员个税计算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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