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返还企业所得税申报填哪里合适?这5个位置别填错!
“王会计,税务局刚退了一笔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即征即退,这10万块,下个月报企业所得税该往申报表哪个格子里填啊?填错了会不会惹麻烦?” 财务小张拿着银行回单,一脸困惑地跑来问我。
这问题太常见了!税收返还的钱,就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可要是填错了申报表的位置,轻则来回折腾修改,重则可能引来税务风险。 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讲讲,企业收到的各种“返税红包”,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里究竟该“落户”在哪个位置,保证让你看得明明白白!
先搞明白“税收返还”到底是个啥?
简单说,“税收返还”就是企业因为符合国家某些政策规定,之前交上去的税,国家又通过正规渠道退了一部分回来给你,常见的“返税红包”主要有这几类:
- 增值税即征即退: 最常见!比如销售软件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税务局直接按政策把多征的增值税退给你。
- 代扣代缴手续费返还: 企业帮税务局代扣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税务局会按比例(通常是2%)返还一笔手续费作为你的“跑腿费”。
- 财政性资金/补贴(与税收相关): 有些地方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发展,会依据你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比例给予财政扶持资金(也叫税收返还性质的财政补贴)。
- 其他退税: 比如误收退税、汇算清缴退税、出口退税等(出口退税比较特殊,一般不影响企业所得税)。
关键点: 这些返还的钱,性质不同,在企业所得税眼里“待遇”也不同! 有的算收入,有的不算;有的要交企业所得税,有的可以免税,这就决定了它们在申报表上的“家”不一样。

手把手教你:不同“返税红包”的申报表落户指南
现在拿出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咱们一个个对号入座:
红包类型1:增值税即征即退(最常见!)
- 性质判断: 这笔钱是国家明确规定的“税收优惠”,是政府给你的补贴,它属于企业的收入。
- 是否征税: 要交企业所得税! 税法规定,除了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包括这类退税)都要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 落户位置:
- 先找“家”: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 精准定位: 找到 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
- 填进去! 把全年收到的符合条件(即征即退性质)的增值税返还款,合计填在这一行。
- 后续影响: 这个金额会自动汇总到主表(A100000)的第11行“营业外收入”里,最终成为你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基数。
- 举个栗子: 某软件公司2025年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款共计50万元,在申报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时,这笔50万就填在A101010表的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
红包类型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性质判断: 这是税务局对你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一种“补偿”或“报酬”,它属于企业提供服务(代扣代缴服务) 取得的收入。
- 是否征税: 要交企业所得税!
- 落户位置:
- 先找“家”: 主表(A100000)或者《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
- 精准定位:
- 常见做法(简化): 直接填在主表(A100000)的 第11行“营业外收入”。
- 更细致做法: 填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的 第24行“其他” 中,并在旁边备注清楚是“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同样,这个数最终也会汇总到主表第11行。
- 举个栗子: 某公司2025年因代扣员工个税,收到税务局返还手续费2万元,这笔钱就填在主表A100000的第11行“营业外收入”,或者在A101010表的第24行“其他”里注明。
红包类型3:地方财政扶持资金(税收返还性质)
- 性质判断: 这是地方政府基于你缴纳的税收(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的奖励或扶持,本质上属于政府补助。
- 是否征税: 通常要交企业所得税! 除非满足特定不征税收入条件(看下一点)。
- 落户位置(分情况讨论):
- 情况A:属于应税收入(最常见)
- 落户位置: 和增值税即征即退一样,填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的 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 -> 汇总到主表第11行。
- 情况B:可能属于不征税收入(较少见,条件苛刻)
- 条件: 这笔钱必须是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拨付的,并且同时满足:
- 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了核算(专款专用)。
- 落户位置(如果符合不征税条件):
- 先找“家”: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
- 精准定位: 需要在这个表里详细填写资金取得情况、支出情况、结余情况等,符合不征税条件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会被调减(不征税)。
- 最终影响: 这笔不征税收入不会体现在主表计算税基的收入总额里(通过调整实现)。
- 重要提醒: 想把这笔钱做成不征税收入,门槛很高!必须同时满足“有文件规定、有管理要求、单独核算”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绝大部分地方财政返还都难以完全满足,最终都需要作为应税收入处理。 实际操作中,务必谨慎,最好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意见,别自己拍脑袋觉得是“返还”就不交税!
- 条件: 这笔钱必须是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部门拨付的,并且同时满足:
- 情况A:属于应税收入(最常见)
- 举个栗子: 某企业收到当地园区管委会依据其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返还的扶持资金80万元,该资金没有指定专项用途文件,企业也未单独核算。
- 处理: 这80万必须作为应税收入,填入A101010表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
红包类型4:其他退税(如误收退税、汇算清缴退税等)
- 性质判断: 这些退税是纠正之前多交的税款,不是新的收入,它只是把你多交的钱拿回来。
- 是否征税: 不交企业所得税! (因为它本来就是你的钱,之前交多了)。
- 落户位置: 不需要在收入表里体现!
- 影响在哪? 这类退税通常会影响你当期或退税款所属年度的“已交税金”或者需要调整以前年度的申报(如果是汇算清缴退税),它不增加你当年的收入总额。
- 操作提示: 收到这类退税时,做好账务处理即可(比如冲减当年的税金及附加,或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在申报当年企业所得税时,这笔钱本身不需要作为收入填写在年度申报表的相关收入栏次里。
填表时,这些坑千万别踩!
- 张冠李戴,搞错性质: 这是最大最大的坑!必须首先弄清楚你拿到手的“返税红包”到底是什么性质。 是即征即退?是代扣手续费?还是地方财政补贴?性质不同,“家”的位置天差地别!拿到文件或回单,先仔细读清楚款项名称和依据政策。
- 想当然“返税=免税”: 除了特定的不征税财政资金(条件苛刻)和纯粹的税款错缴退回,绝大多数税收返还(即征即退、代扣手续费、地方财政返还)都属于应税收入! 别抱有侥幸心理,该计入收入交税的,一定要计入。
- 混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返还是税务局把你多交/按规定应退的增值税还给你。这笔钱本身在增值税环节已经处理完了(退给你了)。 现在讨论的是这笔“拿到手的钱”在企业所得税上怎么处理(算不算收入?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这是两个不同的税种,别搅和在一起。
- 遗漏不征税收入的严苛条件: 如果想把地方财政返还做成不征税收入,“有文件、有要求、单独核算”三条铁律必须同时满足。 缺任何一条,都要乖乖计入应税收入,别只看到“财政资金”四个字就觉得肯定不交税。
- 凭证资料不齐全: 无论是作为应税收入还是尝试申请不征税收入,相关的退税审批文件、银行入账回单、政府补助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单独的核算账套等凭证资料,务必妥善保管! 这些都是未来税务检查时证明你申报正确的关键依据,别光顾着填表,忘了留证据。
总结一下关键操作流程
- 确认返税性质: 拿到钱/文件,第一件事是看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返还?增值税即征即退?个税手续费?地方财政扶持?还是其他退税?
- 判断税务处理:
- 即征即退、代扣手续费、大部分地方财政返还 -> 计入应税收入。
- 符合严格条件的地方财政资金 -> 可能作为不征税收入(需谨慎论证)。
- 误收退税、汇算清缴退税等 -> 不征税,不填入收入栏次。
- 定位申报表位置:
- 应税的政府补助(如即征即退、大部分财政返还): A101010表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
- 代扣手续费返还: 主表(A100000)第11行“营业外收入” 或 A101010表第24行“其他”(备注清楚)。
- 符合条件的不征税财政资金: 在A105040表《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处理。
- 其他退税(误收等): 无需在收入表中体现。
- 备齐证明资料: 相关的政策文件、退税/拨款通知书、银行凭证、核算记录等,分类归档保存好。
最后划重点:
税收返还是好事,能缓解企业现金流,但天上不会掉“免税”的馅饼! 除了真正意义上的“退多缴税款”本身不产生新税负外,绝大多数你实际拿到手的“返税红包”,无论是叫即征即退、手续费返还还是财政奖励,在企业所得税的眼里,它们通常都是需要计入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务必根据资金的具体性质,精准地将其填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对应的“格子”里,该交的税一分不少,不该交的税也绝不冤枉,财务工作无小事,尤其是面对税务申报,细心甄别、准确定位、留存证据,才是避免风险、安心享受政策红利的王道!
下次再收到税务局的退税款,别光顾着开心,先问问自己:“这笔钱,下个月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该往哪个格子里填?” 搞清楚了再落笔,心里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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