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税收返还,算收入吗?为啥不能抵扣?财务人必看!

** 税收返还是“馅饼”还是“陷阱”?这笔钱算收入吗?为啥不能抵扣?一文讲透!

“王会计,上季度咱们申请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返还到账了,80万呢!”小张兴冲冲地跑进财务室。“太好了!”王会计推了推眼镜,“这笔钱,我们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它属于收入,但绝对不能拿去抵扣咱们要交的增值税或者企业所得税。”小张一脸懵:“啊?政府白给的钱,怎么算收入?还不能抵扣?这不科学吧?”

相信不少企业的财务人员或老板都遇到过类似小张的困惑,政府给的税收返还,明明是真金白银进了公司账户,为啥税务上这么“别扭”?咱们就掰开揉碎了讲清楚:企业税收返还收入到底属不属于收入?为什么它不能用来抵扣税款?

第一问:税收返还是不是收入?铁定是!

核心结论:税收返还收入,百分百属于企业的收入!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算收入吗?为啥不能抵扣?财务人必看! 企业税收返还收入属于收入吗为什么不能抵扣 第1张

别怀疑,从会计角度看,它妥妥地计入企业的利润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税收返还是其中重要一类)有两种确认方式:

  • 与收益相关的: 比如返还你之前多交的某些附加费、或者直接奖励你达到某个标准(如稳岗返还、促进就业返还),这钱通常直接计入“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科目,当期就增加你的利润。
  • 与资产相关的: 比如你买了环保设备,政府按比例返还一部分购置税款(虽然增值税退税更常见,但原理类似),这钱不会让你马上“暴富”,而是先记在 “递延收益” 里,随着你设备慢慢用旧(折旧),再一点点转到 “其他收益” 里,分期进入利润。

从税务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说得明明白白: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都是征税对象,税收返还是政府白花花的银子(货币形式),当然属于应税收入!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它会被并入你的收入总额,想想看,国家真金白银补贴你,税务局怎么可能让它“隐身”呢?

无论会计还是税务,税收返还都板上钉钉是企业的收入。 小张觉得它“不算收入”,更多是因为这笔钱来源特殊,不像辛苦卖货赚来的那么“理直气壮”,但性质上,它就是收入!

第二问:为啥不能抵扣?关键在“抵扣”的本质!

这才是很多人的痛点!明明口袋里多了钱,为啥不能拿它去抵销要交的税?这个月要交100万增值税,返还了20万,为啥不能只交80万?理解这点,必须抓住核心:“抵扣”这个操作,有它特定的游戏规则和对象,不是所有进账的钱都能随便拿来“抵”的!

增值税抵扣:环环相扣的链条,返还不在这条链上!

增值税的精髓在于“增值额征税”和“链条抵扣”,简单说:

  • 你买原材料,付钱时里面包含了进项税(你垫付的)。
  • 你把原材料做成产品卖出去,收钱时里面包含了销项税(你代收的)。
  • 你最终要交给税务局的,是你代收的 销项税 减去你垫付的 进项税 的差额,这就体现了对你“增值部分”的征税。

关键来了: 能拿来抵扣你销项税的,必须是你自己之前垫付的、有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的进项税! 税收返还是啥?是政府因为你符合某项政策(比如招用残疾人、安置退役士兵、在特定区域投资、研发做得好),而把你之前已经交入国库的一部分税款(可能是增值税、也可能是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再退给你,或者直接给你的财政奖励。

  • 它不是“垫付”: 你拿到返还时,并没有像采购货物那样,为下一环节“垫付”任何税款,这笔钱本身不承载新的、可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
  • 它独立于交易链: 税收返还的发生,跟你日常的买货卖货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它更像是一种事后的、基于特定条件的政府补贴或奖励,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是建立在商品或服务购销交易基础上的,返还的钱插不进这个链条里。

举个栗子:

某制造企业A公司,本月销售产品产生销项税额100万元。 本月采购原材料等取得合规进项税发票,税额合计70万元。 A公司因为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地方政府增值税返还30万元(假设基于其上年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计算)。

A公司本月应缴增值税 = 销项税额100万 - 进项税额70万 = 30万元。

那30万的税收返还呢?

  • 会计处理: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30万。
  • 增值税处理:这30万返还 不能 用来抵扣那30万的应缴增值税!该交的30万增值税一分不能少。
  • 企业所得税处理:这30万返还需要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不征税条件的除外,后面会讲)。

企业所得税抵扣?概念混淆!

说“税收返还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这个说法本身就不太准确,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逻辑里,我们通常不说用某项“收入”去“抵扣”税款,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抵扣”的对象通常是“成本、费用、损失、税金等扣除项目”: 比如你有100万利润,其中30万是合理的业务招待费(但税法只让扣15万),那超标的15万就不能“抵扣”(扣除),导致你税基变大。
  • 税收返还是“收入”: 它出现在公式的 “收入总额” 这一边,它的影响是增加了“收入总额”,从而可能增加了“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导致你要交的企业所得税变多(除非它属于不征税或免税收入)。

准确地说,不是税收返还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而是它作为一项收入,本身会增加你的企业所得税负担(除非有特殊政策),你不能拿这项收入本身去冲减你要交的所得税额。

第三问:税收返还的税务处理关键点(避免踩坑!)

理解了性质和不能抵扣的原因,还要注意几个实操中的关键点,避免税务风险:

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特定情况可能!

这是最重要的节税点!《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不征税收入的范围,其中与税收返还最相关的是:

  • 财政拨款: 通常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关键看返还资金的“出身”和“用途”:

  • 如果返还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的“自有资金”或“专项补贴资金”,并且政府在下达文件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专项用途(比如只能用于技术改造、研发投入、购买指定设备等),同时要求企业对该项资金及支出单独核算: 这笔返还有可能被认定为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企业收到时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对应的支出(如用这钱买的设备折旧、发生的研发费)也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如果返还资金是直接基于企业已缴纳的税款(尤其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的“返还”或“奖励”,且没有规定专项用途或者虽有规定但企业未单独核算: 这笔钱通常需要作为应税收入,全额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战情景:

某市为吸引企业到开发区投资,出台政策:企业入驻后前三年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假设地方留成40%),按50%比例返还给企业,文件仅说“用于企业发展”,未规定具体用途限制。

分析: 这种返还大概率属于应税收入!因为它直接依据企业实际缴纳税款计算返还,相当于地方财政对企业的一种“奖励”,且无严格专项用途要求,企业需将每年收到的返还金额计入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增值税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一般不涉及!

企业收到的各种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返还),本身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务局不会对返还给你的这笔钱再征收一道增值税,这点相对清晰。

会计处理 vs. 税务处理:差异需调整!

前面提到会计上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税务处理上:

  • 如果税务认定为应税收入:会计和税务处理一致,无需调整。
  • 如果税务认定为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 会计上你确认了收益(利润增加),但税务上这笔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基减少),这时,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你需要做纳税调减处理,把这笔收入从会计利润里“抠”出来,不参与计算所得税,用这笔钱发生的支出,也得做纳税调增(不能扣除)。

第四问: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1. 仔细研读政策文件: 收到任何税收返还或财政奖励,第一件事就是仔细阅读政府下发的正式文件!看清楚资金的性质、来源、计算依据、用途限制等关键信息,这是判断税务处理方式(是否应税)的最核心依据。
  2. 明确资金性质与用途: 主动与发放部门(财政局、税务局、管委会等)沟通确认,这笔钱到底是“财政补贴”、“专项拨款”还是纯粹的“税收返还/奖励”?有没有指定用途?是否需要签订资金使用协议?
  3. 严格区分核算(尤其是不征税收入): 如果文件明确要求资金专项使用,务必!务必!务必!设立单独科目或在财务系统里打上专项标记,对该笔资金及其后续的所有支出(买设备的发票、付研发人员工资等)进行独立、清晰的核算。 这是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避免日后税务稽查麻烦的基石,想象一下,税务人员来查账,你能清晰展示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和每一分钱的合规支出,底气瞬间就足了!
  4. 留存完备资料: 政府批文、资金拨付凭证、银行入账单据、资金专项使用的所有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内部审批流程记录等,务必妥善、长期保管! 这些都是证明你税务处理合规性的铁证,别等到税务预警时才手忙脚乱翻箱倒柜。
  5. 寻求专业支持: 对于金额较大、性质复杂或文件表述模糊的税收返还,强烈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让他们根据具体政策、资金性质和你的实际情况,给出最稳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方案,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这笔咨询费往往能帮你规避更大的风险或节省更多税款。

总结划重点:

  • 税收返还属于收入吗?是! 会计入账(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税务上一般要并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除非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 为什么不能抵扣?
    • 增值税: 返还的钱不产生“进项税额”,它独立于增值税的购销抵扣链条,增值税抵扣只能用你采购时合法取得的进项税发票。
    • 企业所得税: 说“不能抵扣”不太准确,它是收入,会增大你的税基(应纳税所得额),导致最终税负增加,企业所得税的“抵扣”指的是扣除成本费用等项目,不是用收入本身去抵税。
  • 税务处理关键: 重点判断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看来源、看专项用途、看单独核算),是,则税务不计收入但相关支出不扣;不是,则乖乖计入应税收入,增值税返还本身不交增值税。
  • 企业怎么办? 读懂政策、分清性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留好证据、疑难问题找专家。

税收返还是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真金白银,是好事,但作为企业财务或老板,只有真正吃透它的财税属性,准确进行核算和申报,才能把这笔“馅饼”稳稳地吃进肚子里,避免因为理解偏差或操作不当,让“馅饼”变成了意想不到的“税务陷阱”,面对复杂的财税问题,保持敬畏,持续学习,必要时借助专业力量,才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明智之选。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算收入吗?为啥不能抵扣?财务人必看! 企业税收返还收入属于收入吗为什么不能抵扣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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